当前位置:首页»业务监管»职业风险警示» 正文

国资在拍卖中悄然流失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04-06-04 阅读次数:

 

    拍卖因其公正、公平、公开的特征,被视为国有资产处置最为有效和重要的途径。然而,拍卖这种形式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同样会被暗箱操作,成为侵占国有资产的合法外衣最近浙江省湖州国泰拍卖有限公司一场落槌不定音的“失误”拍卖,犹如一阵黑色飓风,将拍卖行业中的种种猫儿腻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拍卖风波
  2004年1月31日,星火公司22.387%的国有股拍卖会在国泰拍卖公司二楼拍卖大厅举行,此次拍卖会由湖州市产权交易所和国泰拍卖公司联合举办,主持拍卖的是国泰拍卖公司的拍卖师莫建忠,参拍者共有4人。
  记者了解到,被拍卖的“星火国有股”由湖州市商业集团公司持有,评估总价为79万元,起拍价为70万元。在拍卖师的主持下,开始以5万元一次加价,参拍的4人中,除星火公司董事长朱敏华和另外一位名叫沈建豪的当地商人一直对峙应价外,其余2位参拍人甚少举牌就早早收场。朱沈两人一直对峙应价到700万元。
  此时,拍卖师调整加价幅度为1万元一次,拍卖进入白热化。当朱敏华喊价713万元时,沈建豪马上举牌,714万元,这个价已经超过起拍价十多倍了。
  沈建豪告诉记者:“我举起714万元的应拍价后,拍卖师高数3声,却无人应价,‘啪’一声,拍卖师落槌宣布拍卖成交。随后,我根据书记员的安排,前去填写成交意向书,但刚刚填完一张,湖州贸粮局的一位吴姓领导就来阻止,称拍卖价未到保留价,不能成交。工商部门、商业集团、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和贸粮局的吴姓领导在紧急磋商四十多分钟后,通知我看保留价。我觉得拍卖程序被人左右,自己被愚弄了,就拒绝看保留价。此后,他们就通知我说,当时拍卖师莫建忠看错了保留价,真正的保留价是1005万元,由于714万元没有到保留价,拍卖流标。也就是说,我即便已经应价到了714万元,拍卖还是无效,不能得标。”
  沈建豪认为,拍卖师明明已经落槌成交,现在却突然说714万元未到保留价,令人难以信服。如果在落槌之前,在场的任何一方提醒或警示应价未到保留价,他都能理解,并还有可能继续加价。
  针对这次拍卖,国泰拍卖公司方莉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莫建忠确实看错了保留价,莫建忠的失误在于,在有人喊出保留价没到的情况下,没有继续问一句:“保留价没到,有没有人加价”,就中止了这场拍卖。但方莉莉坚称拍卖并没有落槌。
  拍卖到底有没有落槌,显然成了这次拍卖是中止还是终止的定性点。据此前采访过莫建忠和湖州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监督处原副处长徐某(监拍人)的《浙江工人日报》记者孔令泉透露:“当时两人接受采访时均承认落槌了,但涉及诉讼后,两人又否认了这一说法,不过我有他们俩的采访录音,必要时我会出示的。”
  拍卖结束后,沈建豪将国泰拍卖公司、湖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莫建忠作为三被告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确认714万元竞拍价成交的拍卖合同有效,法院最近将开庭审理此案。
  国泰拍卖风波将国泰拍卖公司和拍卖师莫建忠推到了官司的前沿,看错保留价的失误到底应该给国泰拍卖公司和莫建忠带来什么法律后果,成了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但不论法院如何判决,社会如何评论,拍卖师莫建忠显然不能以看错保留价来开脱自己和公司的责任,掩盖在这次不正常拍卖中给委托方或“准中标方”带来的损失。
  疑云重重
  国泰拍卖风波被浙江省一些媒体披露后,业内人士争相发表意见,并总结出此次拍卖隐藏在所谓“拍卖技巧”后的种种猫儿腻。
  第一是在拍卖公告刊登时间和刊登媒体上存在猫儿腻。星火国有股权拍卖公告刊登日期为2004年1月21日,公告上刊登的咨询时间为2004年1月21日至1月30日下午16时,展示和报名时间是1月29日至30日下午16时。读者初看这个时间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公告刊登日期为农历大年三十,展示和报名时间为正月初八、初九两天,拍卖日期为初十,而正月初一至初七刚好是春节长假,广大读者的读报量将明显少于平时。同时,该拍卖公告选取的刊登媒体为《浙江法制报》,该报在湖州当地没有零售,而仅有的少量订户也多为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
  业内人士分析说,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目的是让大众获悉拍卖的有关情况,以争取更多的竞拍人参拍,体现拍卖的公正、公平、公开。从星火国有股权拍卖公告选取的公告日期和刊登媒体上来看,其目的是比较明显的,是为了减少公告的知情者,也就是说是为了减少竞拍人,这是拍卖公司惯用的“伎俩”。沈建豪则认为,这是有人为了左右拍卖进程,意欲在拍卖中独占花魁而有意策划的。
  对此,国泰拍卖公司方莉莉解释说,如何选择刊登拍卖公告的媒体和时间,拍卖法并没有明确界定,选择春节前一天刊登该公告很正常。
  第二是职业拍卖师莫建忠以看错保留价为由解释这次拍卖风波显得有些牵强。
  拍卖行业主管部门———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关林告诉记者,按照正常的拍卖程序,任何一次设定保留价的拍卖首先应该在拍卖公告中明确“有保留价”字样,然后拍卖师在宣读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时一并加以说明,在说明结束后,委托方或监拍人应及时将写有保留价的单子用信封封好交给拍卖师,以体现拍卖的透明度。
  沈建豪说,拍卖公告中确实注明有保留价,但在拍卖时,他没有听到拍卖师说明该次拍卖有保留价,也没看到委托方或监拍人将保留价的信封交给拍卖师。在这次拍卖中,所谓的保留价是在拍卖落槌结束后委托方才拿出来的,其真实性值得怀疑和推敲。
  第三是委托方声称保留价为1005万元,但在竞拍价到700万元时,拍卖师却把原来每次举牌加价5万元改为1万元。按此计算,应价想要达到保留价仍需举牌305次,每次举牌如按3分钟计,拍卖时间还需十五个小时之多,这明显是有悖常理的。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星火国有股”的评估价是79万元,起拍价为70万元,事后公布的保留价却高达1005万元。起拍价和保留价之间的差距缘何如此之大,拍卖委托人又是根据什么标准定出这个保留价的呢?
  星火国有股权的主管部门———湖州市贸易粮食局副局长吴惠红告诉记者,定这个保留价也没什么标准,反正觉得应该是这个数,目的是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
  浙江省经贸委内贸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周关林认为,资产评估价应该是真实客观、比较准确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在一般的拍卖过程中,委托人在确定保留价时应该以评估价为标准,也就是说保留价应该接近于评估价。他分析说,星火国有股拍卖风波不得不令人对星火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产生质疑。
  主管部门要防止国有资产在拍卖中流失,首先应该把关的是资产评估报告,要仔细核准资产评估中是否存在人为地将资产低估、漏估等情况,而不是定个所谓的保留价就算完事了。
  
评估猫儿腻
  那么星火公司在拍卖前的资产评估到底是否存在低估或漏估的情况呢?记者从湖州市财政局拿到了这份资产评估报告书,并请当地一些评估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分析。
  编号为湖冠评报字(2003)第118号的《湖州市星火服装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是由湖州冠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委托人为星火服装有限公司。记者发现,评估报告递交时间为2003年12月5日,而该评估书明确该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该份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比递交报告日整整靠前了11个月。
  湖州市财政局国综处(负责该市国有资产管理)处长陈良说,评估基准日直接决定了企业资产评估范围,基准日的靠前或靠后直接影响资产的多寡与评估的准确程度。
  那么在这次星火公司资产评估中,基准日靠前11个月到底给星火资产的界定带来哪些影响呢?星火公司董事长朱敏华坦陈,2003年,公司新扩建了7000平方米的商场,这些商铺在2003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31日,所以这些资产没有被评估进去。
  为何要将基准日定得如此靠前呢?负责此次评估的湖州冠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陈水群告诉记者,评估基准日前推几个月在情理之中,但靠前11个月是长了点儿,当时我们也有顾虑,并向委托方提出了意见,但委托方告诉我们,这个基准日已经得到了湖州市贸粮局的默认,并拿出一份该局2001年的文件来佐证。于是,评估的基准日就定格在了2002年12月31日。
  当地一些评估专家指出,这份评估报告仅固定资产一项还存在低估的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星火服装有限公司拥有商铺六千八百平方米左右,仓库和办公用房二千平方米左右,星火服装公司所在的地段为湖州市市区的黄金地段,这些商铺按现在的实际价值计算,每平方米的价格最起码在一万元以上,办公楼和仓库的房价也在每平方米五千元以上,而这次评估将所有房产仅按每平方米3090元计算。
  我们不妨算一笔账,按照星火房产现有的实际价值,商铺的评估房价比实际房价每平方米低了近七千元,办公用房或仓库每平方米则低了近二千元。还有没被评估进去的2003年新建设的7000平方米商铺,粗粗算来,仅固定资产这一项就少评估了一亿二千元左右。按照这样的计算,截至拍卖之日(2004年1月31日),星火公司实际净资产最起码在原有评估值(479.6万元)的基础上再加一亿二千元,也就是说,22.387%国有股在拍卖时其实际价值已经达到2765.44万元,而当时的评估价仅为79万元。这一差距令人震惊。
  
幕后之手
  星火公司的小股东们告诉记者,星火净资产被低估、少估,是因为有人在背后操纵,他们想通过此举在拍卖中以极低的价格获得这些国有股,达到侵占国有资产的目的。然而,这些人的如意算盘因沈建豪的介入打乱了。
  记者了解到,湖州市星火服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服装商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湖州服装零售业的一只巨鳄。1999年,星火公司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68万元,有18个股东。其中湖州市商业集团公司占22.387%的股份(国有股权),公司董事长朱敏华占总股本的29.851%,其他16位小股东占不到一半的股份。
  不少湖州当地人告诉记者,星火公司22.387%国有股无疑是一块大肥肉,只要具备实力的湖州人都想得到这些股份。然而,星火公司的小股东们说,最想拥有这些股份的是公司董事长朱敏华,因为就目前的股份配置上看,朱敏华只有取得这部分股份后才可以绝对控股。
  星火公司董事长朱敏华表示,当时我参加拍卖并没有想这么多,这些事情我都不懂,都是一些部下在操作的。
  据记者了解,星火国有股权转让拍卖,星火公司其余的16名小股东并不知情,在拍卖结束的当天下午,朱敏华主持召开股东大会,通报了拍卖的情况,大家这才知道。拍卖会的第二天,朱敏华又召开股东大会,说要按1比10的比例收购股份,但大多数人没有表态。紧接着几天,朱敏华挨个儿找他们谈话,要求收购他们的股权。
  小股东们说:由于拍卖风波,朱敏华对获得那部分国有股权没有充分的把握了,假如沈建豪获得那些股份,并及时收购了小股东们手中的股权,那么今后控股的就是沈建豪,而不是朱敏华了,因此她只有先下手为强。
  对此,朱敏华告诉记者:“我是因为此前听说沈建豪要收购小股东的股份,才找小股东们谈话的,我觉得,他们如果想把股权卖掉,在同样的前提下当然应该先卖给我。”
  这些小股东还告诉记者,根据公司章程,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必须将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公司全体股东。但公司改制至今,朱敏华从来不向股东甚至董事透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小股东们连股权证也没有拿到,更不要说分红了。改制后,星火公司实际上成了朱敏华的家族企业,朱敏华的儿子顺利登上公司总经理的宝座,女儿主管财务,儿媳是副总经理……
  小股东们很肯定地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沈建豪的出现,他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朱敏华将以极低的价格拍得星火国有股权。同时,他们也非常欣喜地认为,这些国有股权幸亏没有被沈建豪以714万元的价格顺利取得,因为实际价值2765.44万元的国有股即便拍到了保留价1005万元,国有资产还是在拍卖中流失了1700万元。
  惊叹之余,我们更应该冷静思考。国家为防止国有资产人为流失,要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把关口,力堵国有资产流失的缺口。而如果就连这种有着充分透明度的拍卖方式也成为了国资流失的一种渠道,那么我们就失去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这种人为地利用拍卖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还不足以引起相关主管部门重视的话,那么我们今后还能用什么方式来保护国有资产呢?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协会介绍 | 新闻动态 | 办事指南 | 专业文库 | 地方协会 | English | 联系我们
欢迎关注财政部官方微信
公众平台
  欢迎关注bt365,com

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扫描二维码下载
苹果客户端
(自2005年8月1日起)
  京ICP备040026
bt365,com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