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群组发[2014]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党组:
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省级以上注协机关随同级财政部门参加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截至目前,我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8208家,从业人员近30万人,事务所党组织3361家,党员37722人。事务所服务企事业单位超过350万家,服务领域涉及国家建设的多个方面,专业作用日益突出,社会影响十分广泛,涉及的矛盾和问题较为直接,教育实践活动任务艰巨。要把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作为转变作风,保障科学发展,巩固行业党建成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更好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的契机和动力。
为保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意见》、《指导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坚持领导带头,引领示范,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要紧密结合行业实际,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突出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事务所党组织、党员合伙人、党员从业人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具体问题抓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使教育实践活动与事务所正常业务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要切实加强行业党员从业人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党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解决广大服务对象和事务所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诚信执业形象进一步树立;探索加强事务所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使基层组织进一步夯实,提高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是教育与实践两手抓,着力解决党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问题。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既解决认识提高问题,又解决行动自觉问题。要防止和纠正行业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党员意识不强、宗旨意识淡漠的问题;防止和纠正不重视学习、学用脱节、言行不一的问题;解决执业缺乏使命感、责任感,缺乏发挥作用的底气、敢于监督的勇气问题。教育引导行业党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党性修养与职业责任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行动自觉。
二是查找和着力解决党员“四风”突出问题。防止和着力解决执行准则背条文,重形式轻实质,忽视专业判断,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解决违反职业道德,不正当低价竞争,损害行业形象的问题。党员合伙人要防止和解决不关心员工诉求,不尊重注册会计师专业作用的问题;解决合伙协议、管理制度简单抄袭,落在纸上,挂在墙上,内部治理形同虚设的问题。教育引导行业党员坚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以严谨的专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质量的服务获取客户信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诚信形象,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三是加强事务所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防止和纠正党组织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和抓而不实的现象;解决党组织软弱无力,服务意识不强,动力不足,缺少办法的问题;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要解决开展党建信心不足,抓党建“一阵风”,就党建抓党建的问题。教育引导事务所党组织以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探索和完善党组织功能定位及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倡导党组织书记与事务所负责人“一肩挑”,继续推进“双培”工程,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制度机制,带动工青妇等其他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总结提炼事务所支部工作法,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方法步骤
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务实灵活地开展,时间安排要充分考虑事务所业务的季节性特点和本地党委要求,原则上可从2014年5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事务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教育实践活动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开展,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要始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结合实际抓学习教育。学习《指导意见》规定学习内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将学习教育安排与各级注协、事务所年度培训计划相结合。创新方式方法,注重运用展板、内部刊物等传统宣传阵地以及网上学习园地、QQ群、微博、微信、电教片等新型载体灵活开展学习教育。积极采用群众路线大讨论、演讲、书记讲党课、请身边典型讲述自己体会等多种方式开展互动学习,增强效果。采取事务所党组织与服务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尽量方便党员特别是执行外勤任务的党员参加活动。
多种方式听取意见。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要与职工群众“面对面”谈心听取意见,设立意见箱、邮箱“背靠背”听取意见,“走出去”听取注协和服务对象意见。党员合伙人、党组织书记要专门听取非党合伙人意见。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对照执业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身边先进典型,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具体表现,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普通党员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做好学习教育、查准查实问题等充分准备工作基础上召开。会上,要剖析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事务所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原则上应参加所在事务所党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和组织生活会。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明确措施抓整改。事务所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切实推动解决服务群众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1-2个突出问题,并公布整改情况。
健全和落实制度规定。事务所党组织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突出问题,建立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重点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服务型党组织制度,结合行业基层党组织支部工作法选树活动,总结提炼服务型党组织支部工作法。同时,强化制度执行,推进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指导
会计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党组织加强指导,要总结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经验,把行业系统指导与地方党委领导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上下联动、相互衔接,形成合力。
1.落实工作责任。财政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导办公室,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余蔚平担任办公室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陈毓圭,副书记梁立群、杨晨辉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省(区、市)财政厅(局)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成立相应指导机构。各级行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会计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或领导责任,特别是省级行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谋划和推动本地区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委员各选择一家事务所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示范带动活动深入开展。事务所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针对中小事务所党建相对薄弱,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开展结对共建、专业帮扶活动,引导大所党组织、优秀党组织与中小所党组织结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业务、党务共建帮扶活动,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在行业全面深入均衡有效开展。
3.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行业党建信息网、手机短信平台和信息简报作用,大力宣传各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在注协门户网站、行业党建网、《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上开设专栏,注重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努力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