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周报工作及撰写个人学习体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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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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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及时报送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协会领导指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每周报本周主要工作及下周工作安排
根据财政部活动小组要求,我们将于每周四16:00时前报送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希望各部门配合报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具体要求有:
1、报送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5点前。
2、内容为上周四至本周三的主要工作及遇到的问题。
3、材料内容要求言简意赅,不要穿靴戴帽。
二、撰写学习体会及总结材料
1、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材料,个人撰写约2000字的学习体会(电子版),报本支部。于8月21日前统一交协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
2、各支部及时撰写活动开展总结材料(电子版),于8月23日前交协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部)。
上述材料发至杨伶俐邮箱yll@cas.org.cn
人事部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