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春:建严明党纪的战斗堡垒 做严守党纪的合格党员

[中国资产评估] 发表时间:2016-06-15 阅读次数: 次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有关论述的认识和体会
中评协党委书记 张国春
(2015年5月27日,中评协党委党课)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及习总书记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纪等方面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大家有目共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纪的论述之多、认识之深刻、思想之丰富,协会党委和各支部,都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切实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把协会党委和各党支部建设成为严明党纪的战斗堡垒,使我们每个党员都成为严守党纪的合格党员。
一、深刻领会严明党纪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和基本方针。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正面临深刻变化和深度调整,我们党正带领全国人民努力实现“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使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加迫切。为此,我们必须不断深化对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的全面性、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纪的许多论述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大前提下展开的,这对我们正确理解严明党纪的重要意义和本质内涵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一)严明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和治本之策
2014年5月,习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来落实,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将严明规范和纪律提到了与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等重要的高度。2014年12月,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这是“四个全面”的首次提出,它使“全面从严治党”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也使我们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一方面,展示了“四个全面”的内在逻辑联系,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作用;另一方面,又对提高从严治党全面性系统性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化了我们党对治国理政和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
那么,全面从严治党与严明党的纪律是什么样的关系呢?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也给出了明确的论述。2015年10月8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他明确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我们当前主要的挑战还是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改变这种局面,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甚至会断送我们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这段讲话,我们就会对严明党纪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有更加强烈的感受,进而不断增强严格遵守党纪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严格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严明党纪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制胜法宝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都十分重视严明的组织纪律。党从弱小到辉煌是靠严密的组织体系、严明的组织和各项纪律作保证的,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毛泽东同志和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革命战争时期创建了党的组织纪律。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将“纪律”单独成章,明确提出“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等要求。1927年9月,毛泽东发动秋收起义时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成为战争年代党和军队的行为规范,对于严肃党纪军纪,凝聚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把“四个服从”作为党的组织纪律予以确立。1947年10月,毛泽东亲自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邓小平同志和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恢复和健全党的组织纪律,使党内政治生活日益正常、生动和活跃。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上,特别重视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四个切实”,即“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为我们严明组织纪律提供了新的重要遵循。
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历史一再雄辩地证明: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党的力量倍增。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是我们党独特的优势和成功的保证。  
(三)严明党纪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证
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讲话时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制定“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及各项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及党和国家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顶层设计作出之后,关键在于执行。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把中央的战略部署通过不同行政层级坚决贯彻执行下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传统的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小团体主义等,会形成对战略部署执行的种种干扰。目前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实用主义、选择性地执行中央战略部署的现象,造成执行中的走样变形和效益递减。为此,必须通过严明纪律,提高执行力,增强执行力。我们各级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必须毫无保留地执行中央的战略部署,尤其是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样,才能克服中央战略部署执行中的“梗阻”,产生最佳政策效果,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才能保证我们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严明党纪的核心要义和行为规范
关于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有一段十分精彩的论述。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是对党纪内容一个十分全面的论述。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去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颁布,列举了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的处分办法。
(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守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党的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1、政治纪律的核心要义及基本要求。党的政治纪律,指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治纪律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就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点就是要严格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有关具体内容,请大家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2、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规定。从近年来查处的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案件看,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为此,习总书记在2015年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准则、条例时突出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主要问题,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次修订的条例将纪律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实际上你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因此,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要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共十七条明确了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该章依次对“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对抗组织审查,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违反政治规矩”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希望大家严格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禁止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
(二)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
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履行使命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1、组织纪律的核心要义及基本要求。党的组织纪律,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首先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必须要做到以下三个基本点:第一,必须坚持组织原则,落实组织制度。要严格落实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第二,严明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小圈子。第三,要强化组织意识,对党忠诚,自觉接受组织和纪律约束,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如实报告组织要求报告的有关事项,对组织讲实话;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不拉帮结派,不搞团团伙伙。 
党的组织纪律还有一些最基本的要求,如:党员必须参加组织活动;必须按时交纳党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认真遵守的。
2、违反组织纪律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四个服从”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该章依次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侵犯党员权利、违反组织工作原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三)要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从制度上防止腐败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的为政之德,也是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的原则底线。因此,必须加强廉洁纪律,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性,执政为民,廉洁奉公。
1、廉洁纪律的核心要义及基本要求。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树立宗旨意识,为民掌权用权,为人民谋幸福,为群众谋利益,是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根本要求。
近些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也都是党的纪律,包括我们财政部制定的许多财经纪律,也是都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必须认真遵守的。
2、违反廉洁纪律的处分规定。《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原《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禁止”“52个不准”相关内容纳入条例。该章依次对“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
(四)要高度重视党的群众纪律,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关系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因此,要特别强调群众工作纪律。
        1、群众纪律的核心要义及基本要求。党的群众纪律,是我们党为保持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是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处理党群关系的总的规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和人民群众交往过程中不能踩踏的行为底线。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
新的历史时期,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即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更不得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这是我们每个党员必须牢记的行为准则。
2、违反群众纪律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设为一类,恢复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以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违纪行为包括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侵害群众知情权作出处分规定,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
(五)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防止渎职失职、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
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1、工作纪律的核心要义及基本要求。严格党的工作纪律,重点在三个方面:是防止党组织失职行为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是防止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领导干部要防止决策失误,要把权力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上,按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超越用权界限,按规定程序行使权力、不任意妄为,按规定责任行使权力、不逃避约束,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都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三是防止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的行为。党的外事纪律指共产党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内容: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等。同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财政部外事工作管理规定。严格履行报批、审批程序;严格经费、礼品、护照管理;外事出访任务严格执行“因事定人”原则;出访团组在外实行团长负责制,出访期间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外事纪律。详细内容,请大家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2、违反工作纪律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该章依次对“党组织失职行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失泄密行为、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条例》第122条—第125条明确了“违反外事工作”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比如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等,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六)严格遵守生活纪律,树立党员良好社会形象
党员干部生活情趣的高尚与否,不是个人小事,也不是可管可不管的闲事,而是事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凝聚力的重大原则问题。一些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往往也是从生活作风上不检点、出问题开始的。因此,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生活纪律。
1、生活纪律的核心要义及基本要求。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时刻注意培养自己健康纯洁的生活情趣和爱好。二是要纯洁人际交往。三是要崇尚勤俭朴素。坚决反对“四风”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违反生活纪律的处分规定。《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四风”问题和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该章条款依次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成果。
三、把严明党纪贯穿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强化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把严明党纪、严守党纪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和生活中。
(一)要时刻牢记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言论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一切纪律的前面,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要坚决做到不发表、不传播有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妄议中央大政,不做与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策和事情,不组织和参与各种非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我们自觉维护协会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团结,把协会党委和各党支部建成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纪律严明、团结战斗的政治堡垒。
(二)要严格执行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和组织纪律性
一是要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要按照部党组要求,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党委和各支部组织建设,把党的各项活动开展起来。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任何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必须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都不能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三是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小圈子。四是切实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五是要强化组织观念、组织意识,时时刻刻想着组织,事事处处维护组织。使协会党委和各个支部成为纪律严明、组织有序的战斗群体,使协会每个党员都成为遵守纪律、令行禁止的表率。
(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树立牢固的纪律意识,时时处处把纪律挺在前面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廉洁自律准则》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为我们树立了标准,同时《纪律处分条例》则为我们提出了警戒,为我们划出了“底线”。我们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防腐意识,坚决做到不踩雷区,不越底线。对此,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当前,要特别突出强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廉政纪律。前一段时间,经过巡视整改,我们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把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廉政要求全面融入其中。今后,要着力在执行上下功夫。一是要严格照章办事,时时处处把纪律挺在前面。一事当前,先看规章制度。凡是符合规定的事情,就可以办;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事情,一律不办。对违反八项规定及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格禁止打擦边球、搞变通、明一套暗一套。二是要加强查处和责任追究,要加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的力度,做到违纪必究,违规必查。对工作落实和纪律执行不到位的、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加强责任追究。三是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不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做到及时提醒,警钟常鸣,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四)要从严从实履行主体责任,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发展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层层落实分解 “一岗双责”责任。结合协会工作实际,从一把手、分管领导、党委委员到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机制。协会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把方向、管大局。秘书长作为协会党委书记,担负着行业建设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主体责任,要双肩挑、双负责;班子其他成员在按分管原则抓好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担负抓好分管部门及业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各支部要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督促党员遵纪守法。部门主任是党员的,在负责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担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部门主任是非党员的,除负责部门业务工作外,也要对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也要实行“一岗双责”。
(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执行纪律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党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各项工作都有特定的纪律要求。从协会党委工作看,要突出注意几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党的宣传工作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政治性理论问题,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严格执行财政部外事工作管理规定。严禁临时出国(境)团(组)或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擅自变更路线等;出访任务完成后,入境5日内归还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大陆往来证等证件,提交住宿费发票、注册费发票,入境20日内提交出访报告及相关资料;从严控制外事宴请活动和对外赠礼活动等。三是要严格遵守单位日常工作纪律。要严格考勤制度,做到有奖有罚;要严格会议和学习制度;要严格报销制度;要严格有痕管理等。
(六)要加强党纪宣传教育,强化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党纪的自觉性、主动性
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是党性和对党忠诚度的“试金石”。共产党员必须在增强党性上下功夫,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正做到心中有党,要在提高自觉性和个人修养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要积极实践,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培养党性至上、纪律至上的行为理念和习惯是要加强品德修炼,要树立“敬畏”意识、底线意识,要慎独慎微,防偏防小,积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将党的纪律化为工作及生活中的自觉行为,在思想和行动上做一名严守党纪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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